您当前位置:首页

杭州市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8-11-19 17:15:45        发布来源:杭州艺校

杭州艺术学校两名教师荣获

杭州市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杭州艺术学校潘小燕、周志春两名教师荣获了杭州市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 荣誉称号。

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杭州市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评选活动两年举行一次,杭州艺术学校为争取学习交流机会、进一步促进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首次组织教师参加了评选活动。经自主报名、选拔推荐后,杭州艺术学校派出潘小燕、周志春两名教师于9月份参加了评选活动,并在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和说课竞赛中脱颖而出,经评委会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后,杭州艺术学校两名教师荣获了杭州市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荣誉称号。此次评选共确定杭州市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58人,其中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13人,区、县(市)属中等职业学校45人;杭州市区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系统级)“教坛新秀”36人。

杭州艺术学校

2008.11.11

地 址:杭州市沈半路59号 电 话:0571-88282176 13588045678(招生办)邮 编 :310015
2008 版权所有:杭州市艺术学校 浙ICP备06032404号 技术支持:集广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