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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控烟工作监督员及制定相关控烟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3-2 0:00:00        发布来源:办公室

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市文广新局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的控烟工作,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结合单位特点,特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控烟工作监督人员,制定《控烟管理制度》,并于201031日起正式实施。

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香珍

副组长:潘辉

成员:潘小燕、廖鸿亮、周志春、马莉云

控烟工作监督员名单:

控烟监督组组长:廖鸿亮

控烟监督组组员:陈洁、俞赟、陈雅丽、柴健苗、吕萍华、王中尉、何佳、傅竹君、杨晓燕、吴俊骅、余志斌

本校《控烟管理制度》如下:

1、严禁学校教职员工在学校范围内的室内外区域吸烟(指定的吸烟室除外)。

2、严禁学生吸烟,学生科成立相应的监督人员,发现有吸烟现象及时举报。

3、加大对吸烟有害身体健康的宣传力度,在本校的主要出入口、会议室、餐厅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统一的禁烟标志、标牌。

4、在学校任何地方不得设置、摆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如烟灰缸、打火机等。 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香烟广告。

5、对已有吸烟史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吸烟所产生的害处的认识,逐步克制自己的不良习惯。

6、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向职工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开展健康教育,职工关于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知晓率逐年上升。

7、设立控烟志愿者,继续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工作。  

以上制度从宣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违犯者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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