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艺术学校职称推荐、审核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特制定如下职称推荐、审核工作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特成立职称审核小组,由初审工作小组和复核小组组成,构成情况如下:
初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情况:
组 长:潘小燕
副组长:陈洁
组 员:姚晔、张燕、陈颖
复核小组人员构成情况:
组 长:宋家明
副组长:李香珍
组 员:潘辉、沈松宝、周江平、陈霞芬、毛建华、包学淮、周志春、吕青、吴赛男
本届职称初审工作小组、复核小组任期二年。
二、推荐申报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搞论资排辈的原则;坚持从严把关,集体审议的原则。
三、申报对象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1.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
2.申报的职务和级别符合我校确定的设岗原则;
3.能履行申报职务规定的岗位职责,具备申报职务所要求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4.申报教师系列需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学基本功过硬,课堂教学实效好,热爱学生,积极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申报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也需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业绩。
5.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系列规定的学历、资历、年限等相关条件;如破格申报需符合政策规定,按要求办理破格手续;
6.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7.在专业教学岗位上的中青年专业教师,45周岁以下要求先申报教师系列职称,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教师系列职称后方可申报与专业相关的专业系列职称。
8.在任职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查实为据):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象;
(2)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消极怠工,影响团结,有损学校形象的现象;
(4)在责任范围内出现重大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相关要求,本人向单位提出参加职务评审的申请。
2.审核、推荐。学校本着“能力胜任、岗位需要”的原则,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接到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后,职称初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所申报的职务系列、等级是否符合我校关于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是否合格,是否具备相应职务所要求的能力水平和学历、资历、年限等相关条件,是否符合计算机、外语等相关考试规定,其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但有突出成绩和贡献、属于破格申报的,学校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本年度是否有可使用的职务岗位数额。
(2)复核、推荐工作采取学校职称复核小组讨论,集体投票的方式,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的,可以推荐参加评审。审查、推荐工作以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历年的考核为基础。
(3)审查、推荐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推荐工作的人员,本人或其亲属在评审当年要求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不得参与本单位推荐工作,应主动回避。
3.公示推荐结果,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公示的时间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至学校办公室。
4.职称申报人员职称材料报送,如超过截止时间则不予受理。
五、本实施办法从二00九年九月份开始执行,相关细则如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悖,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属学校职称审核小组。